本招标项目石柱县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已由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24】1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拟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石柱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外道路工程、室外排水工程、室外绿化工程、室外零星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室外给水工程、室外景观电工程、室外景观水工程、室外弱电工程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4392.27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08万元 。
2.4 招标范围: 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