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永川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既有G246与塘湾路平面交叉处,经塘湾路、兴龙大道、向南沿规划临江站东侧外围布设新线止于港桥大道起点(一碗水),与港桥大道顺接。路线全长25.18公里,其中新建段19.80公里,利用段5.38公里。新建段设置桥梁5座、涵洞77道、平面交叉26处、立体交叉12处;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5.24亿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3亿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详勘、工程施工、采购等内容,具体范围为: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施工阶段的设计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并根据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完成本项目的采购、施工和交(竣)工验收、质量保修阶段的工作。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9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
施工工期:84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Ⅰ、Ⅱ、Ⅲ)资质条件:
Ⅰ.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Ⅱ.勘察资质具备下列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Ⅲ.设计资质具备下列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