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悦动体育中心项目施工 +运营总承包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蒲江悦动体育中心项目施工 +运营总承包 标段已由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蒲发改发【2025】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兴蒲四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兴蒲四新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蒲发改发【2025】1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蒲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蒲江县鹤山街道梁江社区。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3820平方米,地上建筑主要功能为体育馆、游泳馆、配套办公服务用房、设备用房、总平等;地下室功能为机动车库、设备用房等。
2.3计划总工期:运营期8年、施工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运营:包括不限于蒲江悦动体育中心项目红线内所有区域的经营及日常物业维护等(含建筑物及附属构筑物、设施设备、总平绿化等),以最终确认的移交清单为准。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行业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1、(施工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运营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施工资质单位提供该表;运营单位无需提供该表。 )。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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