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钻探井下作业公司2025年度宜宾地区绳索作业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WDC-NB-2025-JXZY-FR-00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城钻探井下作业公司2025年度宜宾地区绳索作业技术服务,招标人为井下作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级别:三类。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城钻探井下作业公司2025年度宜宾地区绳索作业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简要介绍招标项目情况:长城钻探井下作业公司宜宾地区绳索作业技术服务项目,本项目不分标段,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家服务商,施工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宜宾及周边地区,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压力测试、井下工具打捞、堵塞器投放作业等技术服务。作业区域位于宜宾及周边地区。
服务地点:甲方单位四川长宁公司,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四川长宁地区
预估工作量:30井次
预估金额:不含税 180.892906 万元,税率 6 %,含税 191.74648 万元
服务标准:符合西南油气田相关服务要求
标段划分和各标段估算金额:
R不分标段
1.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
持有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无
2.安全生产许可证:
是否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R是;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项目内容,包含提供证书颁发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企业注册地当地政府取消此类许可证,需提供证明资料。
3.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
无
4.其他资质:
无
1.须提供(1)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绳索作业业绩情况汇总表;(2)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如工程项目可提供工程结算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完工证书;如未完工项目或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可提供合同和已完工部分工作量确认单)。
2.提供对应业绩的用户评价证明。
1.长城钻探公司库外服务商;
2.长城钻探公司库内状态为“合格”的服务商;
有效性以评标当日长城钻探承包商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服务期限为1年以上,服务商考核评级需为B级及以上。
1.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事项准确、授权时间明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一。
上述1-3项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核查,以核查结果为准。
需提交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附证书网页查询截屏,同时证书认证范围要覆盖其参与采购的服务;若无,须提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需提交有效的HSE(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并附证书网页查询截屏,同时证书认证范围要覆盖其参与采购的服务;若无,须提交HSE管理体系文件。
按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二提供承诺,承诺近三年(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显示无资不抵债。另投标人(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R不接受
R不允许分包
承诺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三。
按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四提供承诺,承诺按要求履约。
(1)单队(机组)配置不低于7人;岗位人员经验不少于2年;每支作业队核心岗位最低配置为:队长1名、副队长1名、技术员1名、安全管理人员1名(可兼职),操作人员至少4名;(2)岗位人员具有有效的井控、硫化氢和HSE证件,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有特种作业人员(高空作业工、起重指挥工、电工),需提供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岗位人员要求为企业自有人员,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及工作年限证明。
(1)配置不低于7000m/65KN型号试井车1台套,配套的测井钢丝至少1套;设备要求为自有设备,需提供提供①设备照片②购置合同或发票。(2)液压双闸板防喷器及配套设备1套,不低于70MPa;设备要求为自有设备,需提供提供①设备照片②购置合同或发票。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试井绞车、防喷装置、仪器及配套设备工具适用于2-3/8〞~5-1/2〞油套管。(2)试井防喷装置工作介质:含H2S、CO2的原油、天然气、地层水。防喷装置所有可能接触井内流体介质的橡胶密封件采用等同或高于氟橡胶(Viton)的材质。(3)试井防喷装置工作温度:-29℃~121℃。(4)第三方检测:需承诺开工前提供安全环保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或其他国家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试井放喷装置水压测试、气密封检测、探伤以及声发射检测资料,所有资料在有效期内。(5)上井前,所有设备、工具和第三方检测资料须经甲方验收合格。(6)严格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相关制度、标准、规范、设计及地方政府相关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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