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2025-ZXGK-C0108-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23.20万元
最高限价:123.2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指供应商符合卫生标准选择新鲜、来源正规、安全的包括并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蔬菜类、水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制品、副食、粮油、干货、调料、物料、半成品类、坚果类、饮料类等食堂食材,规范包装,利用专门配送工具,按照采购人指定时间、周期和办公地点高效地配送,同时具有服务团队,与采购人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有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能够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和检验能力等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123.2万元(不包含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要求的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金额),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结算率进行投标报价,供应商投标价格不作为最终合同金额,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总结算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
服务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其中主副食鲜蔬等其他类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鲜冻禽畜肉类采购日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第三年以当年实际预算批复为准。
需求内容与项目立项、预算评审(如有)内容一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包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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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