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龙港市名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龙湖区块8-20地块建设项目
1.2 采购人:龙港市名诚置业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自筹。
1.4 采购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357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299.44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面积(计容)69444.45平方米(包含住宅建筑面积56689.85平方米,商业网点10013.11平方米,各类配套用房2741.49平方米)。地上不计容2574.0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2280.95平方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8-20地块建设项目燃气设施预埋服务。
2.2 服务期限:自材料进场起暂定150个日历天。
2.3 服务地点:龙港市开发龙湖区块8-20地块。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3.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 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按照实际完成量结算。
4.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14个工作日内),材料备齐,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40%;
(2)材料、人员进场施工前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
(3)工程竣工完成,竣工验收前,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合同总价款的30%。
4.3履约保证金:无。
4.4质量保证金:无。
4.5其他情况:无。
5. 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温州胜利港耀天然气有限公司。
供应商资格情况:注册资本陆仟万元整,是龙港市具备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公司,有燃气经营许可证、与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订的《龙港城市天然气管网投资建设及特许经营权协议书》,业务范围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燃气,并提供管道燃气设施的投资、建设、维护、运行、抢修抢险及相关业务。该单位承接过我部《龙港市世纪新城片区龙港市名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龙湖区块8-18a地块建设项目天然气设施预埋委托合同》。此外,该单位在龙港新城地区,还承接《龙港市新城XC-1-52a地块(星湖雅筑)项目天然气设施预埋委托合同》、《龙港市龙金西区湖前二期HQ03-01地块项目天然气设施预埋委托合同》、《龙港市龙港新城XC-6-23地块(云天美筑)天然气管道建设配套合同》等龙港项目,履约能力较强。
推荐理由:该单位是龙港市具备燃气特许经营资质的主体,其经营资格与业务范围具有法定排他性和不可替代性,具体依据如下:
2017年6月6日,该单位与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订《龙港城市天然气管网投资建设及特许经营权协议书》,明确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为2009年龙港镇行政区域,业务覆盖管道燃气供应、管网投资建设、设施维护运行、抢修抢险等核心环节。
2017年6月8日,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其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39年2月10日,进一步确认其合法经营资质。
基于燃气供应的公共属性、管网设施的专有性及特许经营协议的约束,区域内无其他主体具备同等资质与服务能力,仅该单位可满足采购的要求。
6. 公告期限
2025 年 11 月 17 日15:00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17:00。
7.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举报电话:020-28126667
8. 其他
无。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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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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