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昆明地区零星机械租赁框架协议招标编号:ZTJG-SGS-ZL-2025-0079-1
1.招标条件
1.1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昆明地区所有分子公司及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1.2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上项目零星机械已具备招标条件,租赁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昆明地区所有分子公司及项目部,依据框架协议二次寻源结果签订租赁合同。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招标依据: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1.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1.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1.4、 中国中铁相关采购管理规定;
3.本次招标的范围为: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具体包件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本次招标零星机械租赁为确定成交之日起有效期 一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4.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成立时间2年(含2年)以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不良信誉的出租商。
4.1.2租赁服务能力:要求机械设备产权明晰无纠纷。出租的机械设备,投标人依法享有使用权,机械设备使用权期限或机械设备自身的有效使用期限必须满足租赁期限的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不得因机械使用数量多,频次高,使用时间短为由拒绝提供租赁服务或现场消极怠工,如发生此类问题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不限于经济处罚,退场等。
4.1.3质量保证能力:机械设备必须产权清晰、具有合格证、技术状态完好。对于上路行驶的车辆,车辆运输能力、制动性能、工作尺寸、其他备件及技术参数、整机性能、安全设施配备等均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人使用要求。
4.1.4财务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集采合同的充足资金保障能力,提供2024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项目资金困难需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招标人违约,且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租赁物出租,也不得以诉讼或其他方式要求招标人支付欠款,并出具接受宽限期承诺书。
4.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2025年内具有机械租赁证明资料,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为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页、合同总金额页、双方盖章签字页等)。
4.1.6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或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或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建工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等限制交易名单的单位参与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不存在影响本招标项目中标后合同履约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4.2入围框架协议的单位,框架协议价(入围单位投标报价)作为最高限价。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批机械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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