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ZB-25-375
项目名称:北京协和医学院2025年教育设备更新项目第二十批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9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万元)
是否核心产品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01
光镊-原子力显微镜联用仪
1
700
是
是
肺功能仪
1
102
/
是
无创肺功能仪
1
113
/
是
烟雾发生检测仪
2
200
/
是
02
组织透明化和活体光片成像系统
1
600
/
是
激光排扫超高快速成像系统
1
650
是
是
多模态结构光超分辨智能显微镜
1
480
/
否
正置显微镜
1
99
/
是
全光谱流式分选仪
1
650
/
是
小动物超声成像
1
540
/
是
03
光谱型深度成像双光子显微镜
1
680
是
是
研究级全玻片扫描系统
1
323
/
否
超微量全自动蛋白定量分析系统
1
115
/
是
多功能酶标仪
1
60
/
否
表面等离子共振(SPR)原理分子互作系统
1
460
/
是
单细胞悬液制备仪
1
55
/
是
多通道微滴式数字PCR仪
1
190
/
是
电生理与细胞活力记录仪
1
325
/
是
高内涵细胞力学成像系统
1
450
/
是
三维细胞拉伸刺激加载培养系统
1
196
/
是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如有多包,可投一包或多包,允许兼投兼中,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国产货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进口货物: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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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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