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T2025-1077
项目名称:店头镇中心街道道路拓宽配套增设信号灯及道路监控设施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52,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店头镇中心街道道路拓宽配套增设信号灯及道路监控设施):
合同包预算金额:1,652,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52,1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通信设备 | 店头镇中心街道道路拓宽配套增设信号灯及道路监控设施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52,1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店头镇中心街道道路拓宽配套增设信号灯及道路监控设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店头镇中心街道道路拓宽配套增设信号灯及道路监控设施)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提供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 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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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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