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1S[2025]3206号
项目名称:阿拉尔市托喀依乡民族团结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二标段(EPC总承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640000.00
最高限价(元):538000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建设内容总面积为1299平米,其中和合民宿建筑面积229平米,棉花小巷复原打造等面积约为1070平米,和合驿站建筑面积约为934平方米,和合十礼风情街—村道提升为X052乡道,总长度约为520米等。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拉尔市托喀依乡民族团结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二标段(EPC总承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5640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建设内容总面积为1299平米,其中和合民宿建筑面积229平米,棉花小巷复原打造等面积约为1070平米,和合驿站建筑面积约为934平方米,和合十礼风情街—村道提升为X052乡道,总长度约为520米等。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其中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相关的全部服务工作,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是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的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是JY企业的应当提供《JY企业声明函》,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B类安全考核证书);(3)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主体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主体,下载采购文件、投标等全过程以牵头人身份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