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公司东莞热电公司2026年工业氨水、分析纯氨水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3-34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东莞热电公司2026年工业氨水、分析纯氨水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东公司东莞热电公司2026年工业氨水、分析纯氨水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
2.5 交 货 期: 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8小时内送至指定交货地点。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业氨水2026年采购暂估量合计为800吨,分析纯氨水100吨,最终结算以实际生产现场所需要的量为准,根据中标人综合含税单价据实结算。技术规格(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所投品牌200吨及以上的氨水合同业绩(如合同中未体现氨水品牌及合同总量等相关内容,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合同须同时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禁止存在转授权情况的代理商参与采购项目。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产品制造厂商投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以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24日24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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