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修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WJXDSB202501117-04)
一、招标条件
受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工务机械段 委托,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叉车修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2台叉车修理
| 项目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叉车修理 |
/ |
台 |
2 |
| 2台国II标准叉车维修后要求符合国III排放标准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主要投标物资生产和经营能力的厂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投标单位须叉车维修的能力,维修后叉车能符合国III排放标准。 3、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收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4、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资料须附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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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