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黔江区新城(桐坪路至黔江河段)排水涵洞工程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政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函[2022]5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桐坪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桐坪路至黔江河段新建箱涵(规模为6.0mx5.0m)全长约1028m;香山寺路西段新建d3000雨水管243m;香山寺路至马鞍路段新建一条d3200的雨水管涵长约404m;马鞍田水库设置水库挡水工程、溢洪道和放水(取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箱涵工程、管网工程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4474.0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292.3万元。
2.4 招标范围:黔江区新城(桐坪路至黔江河段)排水涵洞工程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发布的图纸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