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杭锦能源塔然高勒煤矿智能化一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10836,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招标范围:本次塔然高勒煤矿智能化一期建设项目,主要包含智能一体化管控平台(综合管控系统、AI视频分析系统、关键设备智能诊断与健康管理技术平台)、通信网络(智能穿戴)、透明地质(无人机三维工程)、灾害预警(灾害预警平台、巷道智能巡检车)、智能通风(智能通风与应急控风综合管控平台、矿井通风参数智能感知子系统、通风设施智能远程控制与应急控制子系统、智能局部通风子系统)、智能运输(智能主运输、智能辅助运输和辅助运输装备)、智能提升(智能主井提升和副井提升)、智能辅助(智能排水、工业视频系统、工业环网系统)、智慧园区(智能井口、智慧园区)、调度中心(调度中心、调度会议室、多媒体会议室)10个模块。投标人提供项目所需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软件服务、培训、质保和技术支持等服务及系统所需辅材,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2.1.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1095天),开工报告以甲方批准时间为准。
2.1.4服务地点:塔然高勒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井工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合同内容中包含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研究制定《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1年版)》中要求的信息基础设施、智能地质保障系统智能主煤流运输系统、智能辅助运输系统、智能通风系统、智能供电与供排水系统、智能安全监控系统、智能综合管控平台、智能化园区智能化单项子系统建设项目功能或内容之一均可)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发票及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另须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通信与广电或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井工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智能化、信息化、计算机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的,须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1-2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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