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溇水河山水世界建设项目南渡江码头及配套工程、江坪河码头工程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造价咨询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鹤峰县溇水河山水世界建设项目南渡江码头及配套工程、江坪河码头工程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项目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鹤峰县溇水河山水世界建设项目南渡江码头及配套工程、江坪河码头工程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地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五里乡水泉村、走马镇金山村施工现场。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内容:依据鹤峰县溇水河山水世界建设项目南渡江码头及配套工程、江坪河码头工程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正式施工图纸、竣工图(含图纸会审纪要、设计澄清、设计变更、设计交底、现场签证等)完成结算编制服务;负责项目工程进度形象产值核算、跟踪审计核算、助审等单位预算核对及过程对接,负责审核成果报告出具情况的完整性;按照甲方要求成册上报;同鹤峰县容阳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聘请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及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财评及其他涉及结算的有关单位核对量、价并最终确定造价。工程竣工结算编制过程中,提出结算资料补充意见,由甲方完善结算资料补充。
2.2.2工期:本工程自双方合同签订后即开始履行,自询价方通知完成之日止(实际开始使用、停止使用日期以招标单位现场情况为准)。
2.2.3支付条件:
结算编制完成并上报鹤峰县容阳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待鹤峰县容阳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助审单位及其他涉及结算的有关单位审核完成并出具结算报告,并按要求份数将所有经济资料装订好上交给甲方及相关各方后,一次支付至相应咨询费用的100%,有关单位审核最终造价不得低于 元,若低于 元,每低于1%,相应咨询费用进行相应扣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服务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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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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