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顶目可研报告编制、项目评审、项目咨询等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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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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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2025-24 | |||||||||||
| 2、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顶目可研报告编制、项目评审、项目咨询等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7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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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采购内容: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为南阳市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供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服务; (2)征集数量:20家; (3)服务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6)预算金额:第一个年度 170万元左右,以实际结算为准,剩余1年以实际审核为准; (7)成果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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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明列服务业。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需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或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年份,则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6)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营业执照、资质、业绩、人员、财务、证书等内容,须在 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 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 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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