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稷山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报批、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3-2-065)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稷山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报批、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华能稷山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拟选场址位于稷山县翟店镇、太阳乡、清河镇一带,本工程装机容量100MW,本期风电场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共安装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共20台,每台风力发电机组设置一座箱式变压器,项目以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后拟以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稷山500kV变电站。新建1回220kV送出线路长约10km。
2.2 服务地点:稷山县。
2.3 采购内容:
完成稷山项目建设用地报批、临时用地审批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社保缴纳手续办理、节地报告、临时用地复垦(选址报告、复垦方案编制、临时用地组卷)、压覆矿产资源报告编制及备案、建设用地组卷报批等,根据需要办理土地调规手续、完成勘测定界报告编制等。
2.4 服 务 期:本合同自本项目取得集团公司公司投资批复起生效,服务期暂按2025年7月30日前取得建设用地批复等手续执行,具体期限在合同签订时明确。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2)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2项建设用地报批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05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03月1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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