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车站客运车站安检查获物品销毁处理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一、招商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株洲车站。
二、招商项目名称:
株洲车站客运车站安检查获物品销毁处理业务外包
三、招商业务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主要负责株洲车站管内株洲站、湘潭站、醴陵站、攸县站、株洲南站、大丰站、田心东站、暮云站、芙蓉南站、昭山站、荷塘站、板塘站、九郎山站,共计13个客运车站安检查获禁限物品的集中收缴、运输和销毁处理业务。
2.项目期限:为期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用1+2年模式(即竞商人在第一个1年合同期内能较好的履行合同,无违约行为,且基本招商条件没有发生变化,1年期满后可续签2年合同)。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包件竞商人资格应满足如下要求:
1.竞商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为失信被执行人。
2.竞商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竞商人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包含化工产品、腐蚀性、有毒性、爆炸性、放射性废弃物处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竞商人需驻派具有专业资质的项目经理负责。
4.竞商人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址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5.竞商人须独立参加本次竞商,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
6.属同一个法人或相互之间存在关联管理关系的竞商人不允许同时对项目竞商,否则为无效竞商。
7.与招商人此前没有任何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合同履约违约行为和多结算行为或被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
8.招商文件的格式与内容符合招商人要求,不存在未密封、未盖公章或骑缝章、缺少竞商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内容等情况。
9.竞商人按招商文件要求填写《竞商承诺函》,承诺完全响应《招商文件》所有要求。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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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