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宁古高速洋中互通至虎贝镇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古高速洋中互通至虎贝镇道路工程项目部招标人为 中交二航局(福州)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项目进度款,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宁古高速洋中互通至虎贝镇公路工程项目起点位于洋中镇白云寺老路附近,与省道306线(宁古路)、宁古高速洋中互通接线形成错位T形交叉,经洋中镇:洋中村、北洋村、清潭村、莒溪村、山阜村、留田村;虎贝镇:新厝村、旧厝村、东源村、七淀村,终于虎贝旧厝村,与现状X901线(九贝路)成T形交叉。路线全长12.76公里,主要控制点:起点、沿线农保地、三溪水库、白岩电站及其引水隧洞、终点。
本次招标材料范围:包件号SN-01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要求 |
| 1 | 普通硅酸盐水 泥(散装) |
103416.74吨 | 2025年12月至 2028年4月 |
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 虎贝镇买方指定地点 |
金牛/海螺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泥的生产和销售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单位的营业执照,能提供增值税发票,明确纳税人身份;
3.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需处于正常生产阶段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单位具备项目部施工需求的供应能力;
3.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及银行资信,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近年来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有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算器具和检验手段;能提供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产品。投标人具有完善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投标人必须送样品至招标人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并备注生产厂家名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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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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