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安顺市西秀区心怡小区建设项目已由安顺市西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12-520402-04-01-55538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顺汇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国有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安顺市西秀区心怡小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安顺市西秀区体育路与心怡路交叉口西南侧 ;
项目规模:用地面积19741.7㎡,总建筑面积59187.35㎡,全部为地上计容,其中:住宅39711.58㎡,商业4455.36㎡,物管用房135㎡,社区服务用房120㎡,综合性文化中心300㎡,社区卫生服务站200㎡,便利店48.75㎡,消防控制中心27.75㎡,公厕80㎡、车库13392.32㎡,设备用房716.59㎡。停车位507辆。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22211.1700 ;
合同估算价(万元):15459.4100 ;
计划工期:24个月 ;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澄清与修改等所示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资质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4)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企业,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相关资料;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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