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旬阳市-2025-01792
项目名称:旬阳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第二批次复垦地块进行复垦、耕种、管护、变更调查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80,157.1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第二批次复垦地块进行复垦、耕种、管护、变更调查等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980,157.1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80,157.15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旬阳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第二批次 复垦地块进行复垦、耕种、管护、变更调查等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980,157.15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具体工期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第二批次复垦地块进行复垦、耕种、管护、变更调查等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第二批次复垦地块进行复垦、耕种、管护、变更调查等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⑧供应商须具备具测绘质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和施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⑩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其中:①联合体协议载明需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