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2024年度第二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标段编号:E52273220250005QH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三都水族自治县2024年度第二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三都水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三自然资发〔2025】3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三都水族自治县佳禾土地整治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三都水族自治县 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 。 |
| 2.2 建设规模:开展土地平整、新修生产道路,蓄水池、截流沟等工程 |
| 2.3 项目总投资:12508906元。 |
| 2.4 合同估算价:12508906元。 |
| 2.5 项目周期:180天 。 |
| 2.6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 3.2项目负责人具备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行业或测绘行业或土地资源管理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 |
|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最多为2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由一个满足本项目施工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和一个满足本项目设计资格要求的设计单位组成; (2)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 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应负责的工作和责任,其 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 (3)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4)除上述要求外,联合体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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