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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工务段2025年防洪地理信息采集(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贵阳工务段2025年防洪地理信息采集(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DXNZBGY-FW-2025-234

  贵阳工务段2025年防洪地理信息采集    (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贵阳工务段2025年防洪地理信息采集

1.2采购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工务段

1.3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采集贵阳工务段管内除长度超1公里隧道,无人机禁飞区以外1002公里线路,两侧500米范围,共计501平方公里遥感影像制作)。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集贵阳工务段管内除长度超1公里隧道,无人机禁飞区以外1002公里线路,两侧500米范围,共计501平方公里遥感影像制作)。

2.2包件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包件。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遥感影像制作工作完成。

2.4服务地点:贵阳工务段管内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财务要求: 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自行开具的增值税税率为6%的专用发票复印件),须提供2023年2024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

(注:如出具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财务风险过高,取消投标资格)。

(4)业绩要求:近3年内完成不少于1项本项目同类服务业,并提供业绩证明。

(5)信誉要求:

诉讼及仲裁:供应商或供应物资不存在因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或处于处罚期的情况(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1月至今)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记录(需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履约情况:供应商在2022年11月至今(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需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失信被执行人: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供应商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行贿犯罪情况: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信用评价:不存在“国铁集团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价查询网址:https://cg.95306.cn

投标资格:不存在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

辖内失信: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1年内不曾在采购人(局集团公司或铁路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具体评审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办法〉的通知》(铁总建设〔2014〕290号)、《关于印发〈成都局集团公司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投标资格审查挂钩办法〉的通知》(成铁建设〔2019〕189号)、有关挂钩处罚决定为准。

(6)人员要求:具有无人机驾驶相关执照,具有测绘相关资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③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申请人与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④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⑥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⑧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⑨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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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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