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AKCG-20251119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第二敬老院室内装饰设计及导视文化系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第二敬老院室内装饰设计及导视文化系统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恒口示范区第二敬老院室内装饰设计及导视文化系统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第二敬老院室内装饰设计及导视文化系统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第二敬老院室内装饰设计及导视文化系统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职业资格。(4)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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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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