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安门外大街158号项目装修改造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地安门外大街158号项目装修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地安门外大街158号项目装修改造工程 已由
天恒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以
(第22期)专项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恒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京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什刹海街道地安门外大街158号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本次涉及改造建筑面积6518.7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72.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46.04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864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消防工程、通风与空调等全部内容。
2.5 其他 /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本次涉及改造建筑面积6518.7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72.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46.04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864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消防工程、通风与空调等全部内容。
2.5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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