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韩城车务段 段管小食堂餐料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JYYWX2025112942043g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韩城车务段 段管小食堂餐料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韩城车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韩城车务段段管内 19个小食堂的食材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共5个包件,各包件均以服务期内使用单位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投标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所投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2. 中标人应结合自身地域情况做好供应规划,不得因环保治理因素造成断供。由此原因造成断供影响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 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注册资本10万以上。
(2)经营范围需涵盖农副产品销售;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正常的企业信用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一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中国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以上查询结果截图。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和纳税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2年相关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并无不良反应,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7)投标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8)与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间有未结诉讼(仲裁)相对方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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