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京唐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LNG接收站增设可燃气体探头和有毒气体探头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京唐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LNG接收站增设可燃气体探头和有毒气体探头EPC总承包项目,已由中石油京唐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京唐液天〔2025〕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石油京唐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京唐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在通过对现有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GDS)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进行扩容改造,实现接收站关键区域气体泄漏监测全覆盖。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唐山LNG接收站火气系统更新改造项目详细设计;(2)改造内容,包括新增氢气探测器1台、氯气探测器2台、氯化氢探测器2台、硫化氢探测器3台、可燃气体探测器47台、火焰探测器7台、区域声光报警器13台,优化调整现有31台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完成中控室及现场机柜间GDS系统扩容。完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扩容,新增7个输入输出模块。(3)完成全部改造相关的组态;(4)电缆敷设,包括新增20台防爆接线箱,新增电缆敷设。
2.3计划工期:245天。
2.4安全要求:所有作业必须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要求,以及京唐LNG安全体系要求。
2.5质量要求:
(1)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合格证书。
(2)新增设备材料应具备可靠性、安全性和极端工况适应性。
(3)电缆敷设应满足相关的标准规范要求,敷设不应影响其他在用电缆。
2.6招标范围
(1)详细设计,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技术规格要求、设备材料清单、相关计算书等;(2)改造内容,包括新增氢气探测器1台、氯气探测器2台、氯化氢探测器2台、硫化氢探测器3台、可燃气体探测器47台、火焰探测器7台、区域声光报警器13台。完成中控室及现场机柜间GDS系统扩容,新增AI卡5块,DO卡2块,新增系统控制柜1面,端子接线柜2面,包括控制器、通信模块、I/O模块、I/O机架、信号浪涌保护器、接线端子等。完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扩容,新增7个输入输出模块。优化调整现有31台探测器的安装位置。(3)组态:全部改造相关的组态;(4)电缆敷设,包括新增20台防爆接线箱,新增电缆约30公里,充分利用现有电缆桥架敷设。投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项目施工;
其他工作:项目管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设计、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对发包人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等的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及合同附件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石油天然气行业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2022 、 2023 、 2024 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时间不足 三 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的所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在石油化工等装置火气系统相关工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具有 机电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1.2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1.3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 1 项 在石油化工等装置火气系统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须体现人员个人姓名页,若个人业绩在合同中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具有注册机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2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 1 项 在石油化工等装置火气系统项目经理业绩。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 设计单位投标
3.7.1.1具有注册机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7.1.2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 1 项 在石油化工等装置火气系统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须体现人员个人姓名页,若个人业绩在合同中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8.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1.3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 1 项 在石油化工等装置火气系统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须体现人员个人姓名页,若个人业绩在合同中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3.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具有满足分包项目性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资格。
3.9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1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接受
3.12.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2家 。
3.12.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
3.12.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需要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包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3其他要求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事故 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因投标人原因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故灾难类(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
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因投标人原因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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