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550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方案设计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Z550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广陵区数据局以扬广数备〔2025〕8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江嘉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GZ550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方案设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坐落于广陵新城,东至京杭路沿路绿地,南至解放东路沿路绿地,西至外滩路,北至新农东路。
2.1.2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185356.4平方,其中地上129085.6平方, 地下56270.8平方。
2.1.3 项目估算价:222.43万元(暂按单价1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185356.4平方米计算)
2.1.4 设计期限要求:45日历天,根据甲方具体要求完成
2.2 招标范围:GZ550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红线范围以及计划投资内的所有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项目主要设计内容包括设计说明、设计理念、总平面图、整体鸟瞰图、节点效果图、建筑主要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以及投资估算等设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行业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它要求:
3.4.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 3 个月(2025 年 8月-2025 年10月)任意一月养老保险(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 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截止日前成立不足 3 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 30 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4.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4.3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和“信用江苏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 ”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 ”和“信用江苏 ”网站予以公示。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总分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10 分;设计方案:40 分;项目管理机构:29分;企业业绩:6分;企业获奖: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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