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秀山县龙池镇第二幼儿园建设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21〕1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池镇中心校,建设资金来自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池镇中心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龙池镇龙冠居委会。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包括1#教学楼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其中包含强电、应急照明及防雷接地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弱电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水系统);2#门卫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其中包含强电、应急照明及防雷接地系统、弱电系统);及室外附属工程(其中包括场平土石方工程、室外铺装工程、挡墙工程、化粪池工程、室外排水工程、室外给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90.628079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及图示图说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及
施工图设计为准。
2.5 工期要求: 4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