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PC-0113-25J5-FG0035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海游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三门段)
袋装水泥采购项目
竞价采购文件
采 购 人: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采办公室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中国·天津
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PC-0113-25J5-FG0035
一、竞价条件
受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集采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价采购方式为浙江省海游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三门段)采购袋装水泥,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浙江省海游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三门段),工程治理河道长约20.1km, 其中海游溪17.9km, 亭旁溪2.2km,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堰坝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建设共16座;堤防生态化改造共7.71km; 护岸生态修复共4.15km; 堤防提标共2.09km; 滩地生态修复共7.03万m²; 新建提升水文化载体共7处;沿河湖绿色廊道共12km; 便民利民亲水设施24处。
2、采购范围
本工程所需水泥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袋装水泥 |
普通硅酸盐 P.O 42.5 |
吨 |
19500 |
4、交货时间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完毕。
5、交货地点
浙江省海游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三门段)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以及GB 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中普通硅酸盐水泥要求,不得存在贴牌、代加工现象,满足优等品质量标准,品质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随水泥进场必须提供该批材料的正规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以及后期材料的28天强度检测报告。
技术指标如下:
1)烧失量不得大于5.0%,氧化镁含量不得超过5.0%(压蒸试验合格允许放宽至6.0%),三氧化硫含量不得超过3.5%。
2)细度:比表面积不小于300㎡/kg。
3)凝结时间: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600min。
4)抗压强度:3d:≥17.0MPa,28d:≥42.5MPa。
5)抗折强度:3d:≥3.5MPa,28d:≥6.5MPa。
7、付款方式
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或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商业汇票、应反向保理等(乙方贴息)支付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以甲方实际收到现场数量结算,每月月底为结算日期。乙方每月底将本月内所送货物的签收单或磅单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账清单,经买卖双方核实无误且签字确认,供应商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采购人办理本期结算款,甲方于结算周期截止日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当期结算款的85%,以后每月以此类推,再于结算周期截止日后三个月内支付当期结算款的15%。在供货合同结束后三个月内全部付清。
8、其他
本次采购数量为暂估量,仅供报价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施工计划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3、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2023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提供清晰完整的供货合同扫描件)。
4、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5、供应商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与。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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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