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数据安全防洪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数据安全防洪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已由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中卫市数据安全防洪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工管发〔2025】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启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2025年自治区支持云基地数据中心基础设施项目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筹措,招标人为中卫市启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采用一次性规划分期实施其中一期实施园区企业建设用地防洪工程:对园区西云大道以东、凤云路以南10块企业建设用地设施防洪工程,总面积为228.82公顷,共需开挖、拉运、回填土石方385.05万m³。二期实施凤云路跨石墩水沟桥工程:拆除现状1-3m钢筋砼盖板涵新建一座 2-20m桥梁,对桥梁两侧165米引道进行顺坡改建配套设置太阳能路灯照明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等交安设施。三期实施导洪沟道工程:新建导洪沟2条,总长度3.95km,其中1#导洪沟砌护 0.31km,2#导洪沟砌护3.64km,新建输水涵洞12座箱涵6座,管涵6座)。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夏中卫工业园区
2.3计划工期:2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采用一次性规划分期实施其中一期实施园区企业建设用地防洪工程:对园区西云大道以东、凤云路以南10块企业建设用地设施防洪工程,总面积为228.82公顷,共需开挖、拉运、回填土石方385.05万m³。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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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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