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26-2027年租用社会车辆服务项目(小型客车包车服务)征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50120250100007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5-01703
3、项目名称:宜昌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26-2027年租用社会车辆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0.00003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0.00003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通过本项目征集一批供应商,为宜昌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公务出行车辆服务,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详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包1-小型客车租赁服务:①供应商具备交通运输部门的《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证明》。(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件)②供应商应至少具备一辆满足所投分包的车型要求的车辆,且《车辆行驶证》上记载的"所有人"名称与供应商(或其分公司)名称一致("所有人"名称为供应商的母、子公司或个人的不予认可)。(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2)包2-小型客车包车服务;①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且证书记载的经营范围包括"包车客运"或"出租汽车客运"或类似表述。(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②供应商应至少具备一辆满足所投分包的车型要求的车辆,并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证书上记载的"业主名称"或"车辆所有人"与供应商(或其分公司)名称一致("业主名称"或"车辆所有人"名称为供应商的母、子公司或个人的不予认可)。(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③供应商提供运输服务的驾驶员应当持有有效《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提供至少一名驾驶员上述证书原件扫描件)(3)包3-中、大型客车包车服务:①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证书记载的经营范围包括"包车客运"。(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②供应商应至少具备一辆满足所投分包的车型要求的车辆,并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证》,证书上记载的"业主名称"与供应商(或其分公司)名称一致("业主名称"名称为供应商的母、子公司或个人的不予认可)。(提供《道路运输证》原件扫描件)③供应商提供运输服务的驾驶员应当持有有效《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提供至少一名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原件扫描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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