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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靖江长江沿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子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图深化设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3212821886000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江长江沿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已经由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资环[2024]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江市信华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德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靖江长江沿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子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图深化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靖江市新桥镇
2.2工程规模: 靖江长江沿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位于靖江市新桥镇共包括滨江湿地修复、通江河道岸线修复、沿江城镇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四个子项目工程。工程计划2024年开工,2027年竣工;工程总投资估算22000万元。
2.3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821886000035002001
靖江长江沿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子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图深化设计
子项目设计、勘察、施工图设计
435.0
2.5付款方式:原实施方案子项目设计组织评审且有评审意见后付合同价的30%,后调整的子项目设计评审通过后付至合同价的70%,第二年年内付合同价的25%,待整体工程政府主管部门最终验收通过后年内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4)的资质

(1)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评价推荐证书一级资质;

(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和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3.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2025年8月-2025 年10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接受退休人员。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6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  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

3.7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7、3.8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如组成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同时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评价推荐证书一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3)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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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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