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滨州、东营南、潍坊北枢纽及相关工程站房及相关工程BWZF-1标段
改良土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JG-SD-东营南站-2025-0052)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滨州、东营南、潍坊北枢纽及相关工程站房及相关工程BWZF-1标段所需改良土,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营南站
2.2项目概况:项目规模:站房总建筑面积:39996平方米。商业夹层、进站通廊、出站厅、城市通廊、管廊等建筑面积34124m。合同额:1.32亿
2.3计划供货周期
| 序号 | 包件编号 | 计划开始供货日期 | 计划截止供货日期 | 供货周期(天) |
| 1 | 包件1 | 2025-11-30 | 2026-12-31 | 396 |
2.4招标内容:
| 序号 | 招标内容 | 包件编号 |
| 1 | 回填土 | 包件1 |
2.5付款方式:货款按月支付,每月20日双方进行当月材料供应数量的对账核算,乙方于当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至上月双方核算金额的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0万元
(2)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国中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至少0份份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业绩金额不得低于0.00万元。
(5)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6)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册内。
(8)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册内
3.不接受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4.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执行国铁集团信用评价办法《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物资〔2024]133号);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8.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9.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被纳入国家铁路局或中国中铁失信行为和“黑名单”管理等信用评价体系,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②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中铁供应商信用评价不接受其参与投标的;
③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或中国中铁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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