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黔江区2025年廉租房提档升级改造工程 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黔江发改委函[2025]3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代建业主为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2025年市级住房保障资金,不足部分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城南街道、正阳街道、冯家街道、小南海镇、石家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城南、正阳冯家、小南海镇、石家镇四个片区的青杠河坝田廉租房、李家溪廉租房、天坪廉租房、黄山坝廉租房等12个重点廉租房项目实施提档升级改造,主要包括外墙立面整治约60739㎡,道路整治约15595㎡,楼道及公共区域整治约26257㎡,雨污水管网改造约5482m,以及水电改造、安防工程、绿化工程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约2603.4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18681423.98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图纸上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