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缙云县分公司出口邮件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七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缙云县分公司出口邮件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七次)”(项目编号:ZJPOST-FW-24035)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缙云县分公司出口邮件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七次);
二、项目编号:ZJPOST-FW-24035;
三、项目概况:根据丽水市分公司运管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5〕28 号通过的立项申请,本项目需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缙云县分公司出口邮件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其中包括卸车、卸车勾核、分剔、供件混收、集包封发、手工分拣分发、过机安检辅助、总包分拣、扫描配发装车,场院内出口车辆的现场调度管理,出口异常件处理;
分为1 个标包,中标1-2 家供应商,如中标2 家供应商的,第一中标人为主供应商,第二中标人为备选供应商。预估总采购额1577.50 万元/四年(含税)。
| 合同包 号 | 标段号 | 采购内容 | 需求数量 | 采购限价 | 权重 |
| 合同包 1:缙 云县城 出口邮 件内部 | 1-1 | 缙云县城邮件内部处理外包集 包出口:2万件(含)以下 | 预计2697 万件 | ≤0.1711 元/件 | 9% |
| 1-2 | 缙云县城邮件内部处理外包集 包出口:2万件(不含)-3万 件(含)以下 | ≤0.1700 元/件 | 15% |
| 处理服 务 合同包 2:缙 云壶镇 | 1-3 | 缙云县城邮件内部处理外包集 包出口:3万件(不含)-4万 件(含)以下 | ≤0.1584 元/件 | |
| 1-4 | 缙云县城邮件内部处理外包集 包出口:4万件(不含)以上 | ≤0.1513 元/件 | ||
| 1-5 | 缙云县城邮件内部处理外包散 件外走出口:0.2万件(含) 以下 预计530万 | ≤0.0759 0.5% 元/件 | ||
| 1-6 | 缙云县城邮件内部处理外包散 件外走出口:0.2万件(不含) 以上 | ≤0.0607 0.5% 元/件 | ||
| 2-1 | 缙云壶镇邮件内部处理外包集 包出口:4.5万件(含)以下 缙云壶镇邮件内部处理外包集 | ≤0.1436 33% 元/件 | ||
| 2-2 | 包出口:4.5万件(不含)-6 万件(含) 预计7529 | ≤0.1306 21% 元/件 | ||
| 2-3 | 缙云壶镇邮件内部处理外包集 包出口:6万件(不含)-7.5 万件(含) | ≤0.1214 元/件 | ||
| 出口邮 件内部 处理服 务 | 2-4 | 缙云壶镇邮件内部处理外包集 包出口:7.5万件(不含)以 上 | ≤0.1143 5% 元/件 | |
| 2-5 | 缙云壶镇邮件内部处理外包散 件外走出口:0.2万件(含) 预计656万 | ≤0.0759 0.5% 元/件 | ||
| 2-6 | 缙云壶镇邮件内部处理外包散 件外走出口:0.2万件(不含) 以上 | ≤0.0607 0.5% 元/件 |
注:1.投标人须对所有标包进行响应,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本项目业务外包金额按实结算,招标人不作承诺。
3.集包点覆盖范围供应商不得擅自进行调整,如遇旺季、设备故障等特殊原因需调整,必须经缙云县分公司寄递事业部统一调度安排。 若后期缙云县城部分的月日均出口处理业务量低于0.5 万件,或甲方因内部政策通知调整,不再保留相应集包点,甲方有权提前四个月通知乙方后,单方终止本合同中关于县城集包点业务内容,甲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外包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执行,并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
4.报价需按“量增价降”原则,例:出口邮件处理 4 个分档计价区间分别为 2 万(含)件以下,a 元/件;2 万件-3 万件(含),b 元/件;3 万件-4 万件(含),c 元/件;4 万件(不含)上,d 元/件。符合a>b>c>d 方为有效报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4 位,末位不足的数字自动视为0。)
(二)设备要求
1.要求供应商对壶镇处理场地安装交叉带小件分拣机一套、辅线设备一套等设备,承担分拣机供包混合收寄设备信息接口费用,投产设备能力不低于邮政相关设备的技术规范要求和缙云县分公司的设备能力需求(附件设备投入清单、设备工艺流程图)。合同期内供应商需配合邮政委托的第三方进行电子秤系统升级。供应商中标后,按邮政方通知启动进场安装,在45 天内完成自动分拣机及相关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运行;
2.合同期内壶镇处理中心场地设备维修保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合同期到期后设备无条件归采购人处理。合同期内壶镇处理中心场地设备无偿提供采购人做进口邮件处理,因采购人方使用不当引起的设备故障由采购人负责维修,如遇壶镇处理中心场地因租赁合同期满等原因搬迁场地,中标供应商做好配合工作,且搬迁后合同结算价格不变;其中我方提供的配套设备(利旧设备、安检机等),由我方负责维护保养维修处置;
(三)结算
1.县城处理中心集包出口处理、散件外走分别划分阶梯区间靠档结算;
2.壶镇处理中心出口处理按分档累计结算,例如当月壶镇出口环节结算月日均业务量为8.5 万件,则当月外包服务费=[45000*4.5 万(含)以下档结算单价+15000*4.5 万(不含)至6 万(含)档结算单价+15000*6 万(不含)至7.5 万(含)档结算单价+10000*7.5 万以上档结算单价]*当月天数;
3.壶镇处理中心出口处理邮件结算量累计达到6857 万件以后,结算单价按如下调减:业务量4.5 万件(含)以下的,中标分档结算单价减0.0297 元/件,业务量4.5 万件(不含)-6 万件(含)的,按中标分档结算单价减0.0223 元/件,业务量6 万件(不含)-7.5 万件(含)的,按中标分档结算单价减0.0178 元/件,业务量7.5 万件(不含)以上的,按中标分档结算单价减0.0154 元/件;
4.合同期内结算价格含部分生产设备物料费用(PDA、蓝牙打印机、预制总包袋牌、封包线)等成本,以降低生产设备及耗材的损耗。
(四)取数路径
1.集包出口处理量数据取数路径:
新一代系统—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总量统计(展示方式:按邮件进出口展示),分别缙云分转、壶镇车间展示:
集包出口量计算口径:
集包出口处理量=省际出口(分拣封发内件数)+省内出口(分拣封发内件数)
2.出口散件外走量数据取数路径:
新一代系统—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总量统计(展示方式:按邮件进出口展示),分别缙云分转、壶镇车间展示:
散件外走出口处理量=省际出口(散件外走合计)+省内出口(散件外走合计)
3.其中特快邮件进出口处理剔除特安邮件处理量。
(五)报价:本项目报价已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乙方外包服务特点如流程工艺、处理作业量、服务质量要求、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招标人无需再向乙方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本项目投标报价要求按“量增价降”原则,并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六)服务期限:48 个月。合同到期前4 个月,经双方谈判达成一致后,在不高于原合同价的情况下,双方可续签一年。
(七)服务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大桥南路朝阳巷7 号,缙云县壶镇镇特色智造产业园一区3 号楼一层。
(八)招标人资源配置:循环邮袋、编织袋、水电由采购人提供。
(九)投标人资源配置:要求供应商安装交叉带小件分拣机一套、辅线设备一套等设备,自带物料耗材(预制大面单、扎带及封包线、包装使用的透明胶带、薄膜袋、剪刀、办公生产等物料工具)、PDA 及打印机设备,承担分拣机供包混合收寄设备信息接口费用,投产设备能力不低于邮政相关设备的技术规范要求。
*(十)现场踏勘:投标人须在开标之前自行踏勘现场,并取得踏勘证明(采购人签字确认),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不参加现场踏勘,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踏勘联系电话:麻老师13957090201。若不参加现场踏勘,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十一)中标人需保障人员用工稳定性,日常总熟练工(含原项目平移人员)占比要求达75%以上。对新招聘人员,外包公司做到上岗前进行业务操作培训。因培训不到位引起的责任,由外包公司承担。并按合同附件2 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十二)中标人在项目服务期内且不在属地做关于邮政揽收项目外包业务。
(十三)需求部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2、 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2.2.1 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2 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3 供 应 商 应 遵 守 有 关 的 国 家 法 律 、 法 规 和 条 例 ,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4 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
2.2.5 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6 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8 供应商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两年内应具有从事县级以上快递内部处理外包项目的类似业绩(按合同签订日期计算;申请人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其他证明、证书一律无效),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9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将对本项目该投标人投标的标包予以否决。
3、 采购**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