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泰州港泰兴港区七圩作业区虹桥工业园区公用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钢管桩加工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泰州港泰兴港区七圩作业区虹桥工业园区公用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泰州港泰兴港区七圩作业区虹桥工业园区公用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
1.2 1.2 采购方案编号:FA00000450989。
1.3 采购人: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泰州港泰兴港区七圩作业区虹桥工业园区公用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 。
1.4 采购代理机构:中交二航局三公司商务管理部 。
1.5 采购项目资金: 工程计量款 。
1.6 采购项目概况:泰州港泰兴港区七圩作业区虹桥工业园区公用码头拟在现有港华船厂水域内,布置2个5000 吨级突堤式件杂货泊位,泊位长度 302m两个泊位共用1座靠船平台,靠船平台总长151m,宽15m。设计年通过能力 28 万吨。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图纸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供应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3.1.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
生产商或代理商须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在投标包含的区域内有产品供货能力;
3.1.3财务能力要求:(以下要求应同时满足)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提供2022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
3.1.4供货业绩要求:
具有2022年至今工程供应钢管桩加工的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单个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至少2份。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严禁不同厂家使用同一生产品牌材料进行投标。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 11月21日 15时至 2025年 11月25日 15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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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