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源电力大南湖一矿2025年11月铲板式搬运车等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210970,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大南湖一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大南湖一矿位于新疆哈密市,从事煤炭生产工作。大南湖一矿距离哈密市伊州区79公里,交通方便。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投标人不得选择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考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1 |
铲板式搬运车 |
防爆后净功率≥260 kW 额定载重≥55 t |
台 |
1 |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60天内 |
大南湖一矿物资供应库房 |
| 2 |
防爆柴油铲运机 |
防爆后净功率≥ 260 kW 额定载重≥ 15 t |
台 |
1 |
注:质量要求:
(1)设备运至大南湖一矿时,报价人必须保证设备完好性、完整性,不得缺少任何部件,否则由报价人原价赔偿。
(2)运输、吊装过程中报价人必须对运输物资进行有效的防护,避免运输物资出线损坏现象,否则由报价人进行赔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所投产品(铲板式搬运车、防爆柴油铲运机)在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铲板式搬运车或防爆柴油铲运机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能证明满足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以及对应每份合同的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和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的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以及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关键信息,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关键信息的技术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发票扫描件须包含且清晰体现出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2个月前,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21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1-2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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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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