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职工培训中心济南职工培训基地食堂燃料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PZXWZCG2025-03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职工培训中心济南职工培训基地食堂燃料采购采购人为济局-职工培训中心,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采购液蜡2号17000斤。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拟采购2026年度食堂燃料液蜡(煤基费托合成全馏分液体石蜡2号),并对炉灶、管路、燃料桶等相关部件进行保养和维护。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8.1资质要求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8.2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8.3信誉要求:
(1)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2)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投标活动的,或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4其他要求证明材料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提供产品的厂家质量检验单及投标人的二次检测报告(二次检测日期在2025.10.1-2025.12.31内).
(4)投标人需要有合法合规的进货渠道,并提供与上级供应商的合同证明。
(5)投标人在济南市有相应的的储存仓库。
(6)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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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