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JZCG-G2025-0183 项目名称:《连云港通史》出版印刷服务(二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6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拟对《连云港通史》一书的的编辑、出版项目进行采购。该项目系中共连云港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连云港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组织当地的专家学者进行撰写的有关连云港历史的通史类研究性著作,分为《先秦秦汉卷》《魏晋隋唐宋元卷》《明代卷》《清代卷》《中华民国卷》《中华人民共和国卷》,共计6卷6册。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若投标人将本项目中图书印刷部分分包,则投标人和分包承担主体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图书出版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图书印刷部分接受分包,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分包承担主体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不对图书印刷部分进行分包的,则投标人须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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