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南部净水厂续建、贺兰山水厂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银川市南部净水厂续建、贺兰山水厂改造工程的核准意见(银审服(批)发[2025]2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银川市西夏区。
建设规模:扩建南部净水厂25万m³/d,供水能力达到75万m³/d,主要包括:改造现状配水井及预臭氧接触池、新建综合净水车间1座(内含12.5万m³/d复合沉淀池2座、25万m³/d的V 型滤池1座)、反冲洗泵房及鼓风机房1座、热泵机房1座,改造送水泵房及变配电室、加氯加药间增加部分设备、污泥浓缩池及投配泵房增加部分设备、泥水处理间及变配电室增加部分设备。贺兰山水厂进行技术改造,使产能规模由15万m³/d达到20万m³/d,本次改造主要包括:为现状高密度沉淀池更换部分设备,新增3格滤池,改造现状液氯系统,改造送水泵房,增加污水处理系统。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670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止)。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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