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商务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次)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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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 长宁商务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10-511524-04-01-149753]FGQB-036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宁县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10-511524-04-01-149753]FGQB-036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泰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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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名称:长宁商务中心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 2.3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长宁县长宁镇宜长路与竹都大道交汇处,建筑占地面积7409.34㎡,总建筑面积56763.53㎡,共10层,其中地下2层,建筑面积16645.25㎡;地上8层,建筑面积40118.28㎡。对该建筑室内、室外进行改造提升,进行设备设施购置及结构加固工程等。 2.4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开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或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以最后到达时间为准),其中施工总工期预计36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施工期延长、缺陷责任期、配合工程结算审计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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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具有一个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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