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ZHZC-G2025-0024 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及部分直属单位保安服务 预算金额:208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88.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采购人下辖7家办公单位(太行路业务技术用房、金山东路市局、监管支队及办案中心、治安支队、交管支队、实训办、区域性应急训练基地)提供保安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太行路业务技术用房:730日历天。 2.金山东路市局: 730日历天。 3.监管支队及办案中心:726日历天。 4.治安支队:730日历天。 5.交管支队:726日历天。 6.实训办:730日历天。 7.区域性应急训练基地:7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扫描件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