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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度辅助材料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铁三局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度辅助材料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招标编号:ZTSJTJGS-FZCL-2025-01

1.招标条件

中铁三局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中国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0日,注册资本金2亿元,注册地在天津市津南区。公司目前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主要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施工。承揽范围主要包括铁路、公路、市政公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水利工程、土石方工程、给排水及建筑安装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为主的综合性土木工程施工。建企十余年来,中铁三局天津公司的足迹遍布天津、山西、河北、河南、湖北、浙江、甘肃、山东、青海、内蒙古、陕西、辽宁、四川等多个省(市、自治区),形成了以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园林绿化、水利、公路、铁路、房建、生态环保等为龙头的发展格局。依靠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协同创新,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公司参与建设了天津地铁1号线、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B1线、Z2线、Z4线,杭州地铁5号线等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雄安新区悦容公园、中央绿谷、民俗公园、启动区东南侧生态基础设施等园林项目;修建了枣林庄枢纽改扩建工程、赵王新河治理工程、大清河治理工程、甘肃天水三阳川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民和县杏儿沟沟道治理工程、起步区供水厂应急水源工程等水利项目;参与了天津港北港路南延工工程,雄安新区启动区金融岛市政道路综合管廊工程、起步区海岳大街道路管理工程、大河片区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甘肃天水国际陆港基础设施工程等市政工程;河北工业大学科研楼、研究生公寓,青岛丹山片区新建小学、沧州渤海新区仓储物流中心、沈丘县废钢资源循环利用、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蓟州山岳灭火救援基地等房建项目;京新高速公路、永井高速公路、临夏至大河家高速公路、天津外环线东北部调线、荆州市城北快速路等公路项目;在铁路领域,承建了浩吉铁路联络线、新建铁路沈丘港口物流园专用线、天津南港铁路、朔黄铁路、甘泉铁路、新准铁路、准池铁路、成兰铁路、和邢铁路、水曹铁路等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在业界均获良好口碑。公司始终秉承开路先锋精神,担当作为,砥砺奋进,荣获全国优秀施工企业、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建筑业绿色建造暨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山西省“太行杯”土木工程奖、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天津市建筑工程“结构海河杯”奖、天津市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等荣誉,连续十一年被评为天津市建设行业优秀诚信企业。

根据中铁三局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需要,为提高辅助材料的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结合实际,按照有关管理要求,对我公司区域范围内所有项目的实施集中框架协议招标采购。因辅助材料种类繁多,质量参差不齐,本次招标仅针对各项目通用、量大、采购频次高的辅助材料,希望有合作意愿、综合实力强的优质供应商踊跃参加。

2.招标内容

2.1依据中铁三局天津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要求,现对中铁三局天津公司全公司重点区域工程项目需用的辅助材料实施集中框架协议招标采购,选择5-14家(具体选定家数根据招标评审实际情况确定)有生产能力、质量、价格和服务优势的厂家签订框架协议采购合同,确定基本价格。框架协议自签订起有效期一年,协议到期后延期不超过三个月,延续期内按照原协议进行。

2.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中铁三局天津公司所属项目采购以上辅助材料,采用两阶段采购(“供应商集中招募+二次寻源”)的方式实施。即:中铁三局天津公司通过供应商集中招募,产生供应商入围名单、供应商入围产品清单和限高价格,为发挥规模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创造条件。各项目有采购需求时,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动态竞价、询价等方式在供应商入围名单和限高价格的基础上二次寻源来确定成交单位。框架协议入围厂家参与时,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次报价,对应材料实际供应单价不得高于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时的入围中标单价,提高采购活动的针对性与竞争性,进一步降低采购价格。各项目采购本次范围以外的辅助材料,经公司批准后,在框架协议入围厂家内进行招标、竞争性谈判、动态竞价或询价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

2.3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垫资能力须不低于300万元,投标人承诺在垫资额以内的不得向采购项目或公司采取诉讼、各类网络平台投诉或其他方式催收货款,违反此约定的,终止本次框架协议并取消后续框架协议入围资格。

(3)质量保证能力:所供应材料均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相关合格证明资料。

(4)供货业绩:具有市政、公路、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一份,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等)。

(5)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11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11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11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1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11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投标人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6)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关注类供方清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围标串标的:作废标处理,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上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贸易商),综合评估其

产、供应能力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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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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