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入围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MZD2025-868)
1.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北京局集团公司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入围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感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招标内容(服务范围)
北京局集团公司拟通过此次招标择优选定20家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备选库,担任北京局集团公司的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期限3年,主要服务区域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少部分区域为山东德州、山西阳泉。在服务年限内,入选的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有机会承担或参与北京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入选的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有机会承担或参与北京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建设和管理的大中型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的消防安全评估等工作。北京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将按照国家规定的采购方式和北京局集团公司相关要求从备选库中选择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完成各种消防安全评估工作,选择方式不受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注册地限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1.1 A01包: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入围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以上(改制、合并企业可连续计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具有以公司为主体的专业注册信息,注册的单位类型应包含“消防安全评估”(应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截图);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6个月;。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前三年(2022年-2024年)任一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曾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上市公司、集团企业等执行过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项目的经验,提供至少一份业绩证明材料。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合同执行中出现严重安全、质量问题、严重违约或被逐;
⑤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⑦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⑧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投标的;
c.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投标活动的。
3.1.1.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将纳入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a)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b)投标人履约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材料,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或服务,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自身或协助他人伪造虚假证明材料的;
(3)要求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及服务的溯源证据材料,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的分(子)公司或其他任何形式合作关联公司的资质、业绩充当投标人的资质、业绩。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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