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出口代理报关项目
2.2 项目编号:SNZB-ZKJT-D2025151627
2.3 项目概况及标包划分:
代理报关业务,是指按照规定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或备案的境内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人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
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一年约6500票出口报关量(实际数量以当年出口量为准)。出口口岸主要在青岛港、青岛综合保税区,少量在日照港、连云港、上海港、霍尔果斯、阿拉山口、满洲里等指定海运、铁路、公路出口口岸。
2.4 招标范围:
代理出口报关(包括报关进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监管场所)、海关查验、删改报关单、港内(海关)换船、加工贸易料件和废胎以及边角料内销代理报关、加工贸易清单预录入、退运进口、退关重报、加工贸易账册海关备案、变更、核销、报关咨询等报关相关业务。
本项目拟选取符合资质的1至2家报关公司作为签约报关单位,如有效投标单位数量<3家,则重新招标;如有效投标人数量≥3家,则选1名为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数量≥5家,则选2名为中标人。
2.5 实施地点
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港、青岛综合保税区、日照港、连云港、上海港、霍尔果斯、阿拉山口等指定海运、铁路、公路出口口岸;
2.6质量标准/要求:
符合《海关法》《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报关单填制规范》等海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报关差错率(合格率为)100%,无滞报、瞒报、漏报和其他违规情况;
2.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 资质要求:具有海关签发的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备案证明资质。办理报关业务人员需海关备案、熟悉海关报关规定和流程及加工贸易报关相关知识,且报关员数量能满足报关业务量需求;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 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曾为加工贸易轮胎企业(含外贸公司)提供出口报关服务。(联合体其中一家具备往年业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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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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