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辆段托盘堆垛车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qlclk20251106)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辆段托盘堆垛车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依据《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 2025 年集团公司铁路发展计划的通知》(哈铁计〔2025〕2 号)、《齐齐哈尔车辆段关于2025年第二批自行安排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齐辆信〔2025〕50号)、《齐齐哈尔车辆段关于下达2025年自行安排技术改造第一次调整计划的通知》(齐辆信〔2025〕53号),购置托盘堆垛车1台。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托盘堆垛车1台,标准号:JB/T3341-2005。《场(厂)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号:TSG81-2022。(1)工作原理:设计制造符合《托盘堆垛车》(JB/T3341-2005)标准要求。
(2)实现功能:
驱动方式:电动。
操作方式:站驾式。
制动方式:电磁制动。
电池类型:锂电池,带有BMS(保护板),具备主动均衡功能。
充电器:配备与电瓶类型对应的专用充电器。
(3)与既有设备(系统)配套使用要求:无。
(4)其他要求:无。
2.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额定起重量:不低于1600kg;
(2)载荷中心距:500mm;
(3)最大起升高度:不低于3300mm;
(4)蓄电池容量:210Ah以上;
(5)轮胎类型:聚氨酯轮;
(6)行驶速度 满载/空载:不低于4/5km/h;
(7)空载最大起升速度:不低于75mm/s;
(8)满载最大起升速度:不低于65mm/s。
(9)货叉长度:1000mm;
(10)货叉外宽:700mm;
(11)货叉最低离地间隙:30mm;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等,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此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进口产品国内总经销或总代理相当于制造商)针对此项目唯一授权证明,且制造商须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承诺。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投标(报价)。
(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2.行政许可及认证。
(1)行政许可。
需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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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