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巴渝文物应用(CQS25C02210)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C02210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500462163AF
项目名称:文化·巴渝文物应用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76,000.00元
最高限价:3,676,00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文化·巴渝文物应用 | 3,676,000.00元 | 1 | 项 | 系统需要满足考古调查勘探管理要求。包括考古调查勘探项目数统计、复核已登录不可移动文物统计、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统计、考古发掘项目统计、清理重要遗迹统计、出土文物数量统计、考古调查勘探项目类型占比统计、考古调查勘探项目进度分析。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 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技术服务,试运行3个月达到最终验收标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及以上。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非企业性质单位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中小微企业承接,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1月24日 至 2025年12月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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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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