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中医服务能力提升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502000455
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中医服务能力提升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5 万元
最高限价:26.500000 万元
| 标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 A |
显微镜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26.5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进口产品相关政策(2)落实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4)供应商为生产厂商:须具有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②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①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进口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逐级授权书;②代理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5)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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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