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党校食堂甲醇燃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nnjdx-xzk20250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党校食堂甲醇燃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党校,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物资名称:甲醇燃料,规格型号AF-90,计量单位:公斤,预估数量22000。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名称:2026年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党校食堂甲醇燃料采购项目
2.2 采购内容:甲醇采购。详情见公告附件。
2.3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4 交货地点:柳州市柳南区红岩路四区257号
2.5 交货期:按双方约定时间分批次交付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须负责免费提供燃料设备维修维护服务,服务相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4.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5.参加国铁采购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要求投标人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8.(1)营业执照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开户许可证。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0.报价人应提供符合国家甲醇(GB338-2011)标准的产品检验报告。
11.报价人须具备规定的经营资质,包含但不限于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押运人员(从业人员资格证)及车辆的相关有效证件。甲醇类醇基燃料产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标的物,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运输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合法经营运输。若投标人与醇基燃料生产单位或运输单位不是同一单位的,还需提供相关的授权委托或者合同等资料。
12.报价人需为国铁平台注册企业,并在国铁平台网上报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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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